本所經內政部移民署核准,得經營移民業務(登記證號:L0175-PA)。本所與美國律師長期保持合作關係,並具備豐富之行政程序辦理經驗,能協助客戶就各類移民及居留相關事項,提供合規、務實且以客戶權益保障為核心之法律服務。
就此類型案件,本所得提供以下服務:
— 代辦居留、定居、永久居留或歸化業務
— 代辦非觀光旅遊之停留簽證業務
— 其他與移民有關之諮詢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