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訊 20260612】

●司法新訊─政院修法加重毒駕處罰 肇事致人於死最重關12年、罰300萬元

毒駕案件層出不窮,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刑法」以及「陸海空軍刑法」修正草案,全面提高毒駕犯罪的刑度。毒駕者將處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最重將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罰金;若是現役軍人犯罪,將加重罰金處分。

政院修法加重毒駕處罰 肇事致人於死最重關12年、罰300萬元

(原文刊載於2026-06-11 聯合新聞網)

毒駕案件層出不窮,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刑法」以及「陸海空軍刑法」修正草案,全面提高毒駕犯罪的刑度。毒駕者將處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最重將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罰金;若是現役軍人犯罪,將加重罰金處分。

依據現行刑法規定,酒駕、毒駕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酒駕、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重傷,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將「毒駕」 的處罰與「酒駕」區隔,並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

根據刑法修法草案條文,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卻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者;以及有其他情事足認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以致不能安全駕駛者。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罰金。

如果肇事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

曾經觸犯毒駕,在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4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行政院同時加重陸海空軍刑法關於毒駕的處罰,毒駕者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6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肇事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2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20萬元以下罰金。

曾經觸犯毒駕在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42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20萬元以下罰金。

修法草案也規定,觸犯酒駕、毒駕時所駕駛的交通工具,若屬於犯罪行為人或無正當理由取得者,將予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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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訊─考試院通過3項修法草案 擴大育嬰支持並增加用人彈性

考試院院會今天審議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部分條文、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部分條文及公務人員考試法(以下簡稱考試法)第4條、第5條、第28條等3項法案的修正草案。考試院表示,本次修正案是為了配合政府推動人口對策的新戰略,打造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的職場環境。

考試院通過3項修法草案 擴大育嬰支持並增加用人彈性

(原文刊載於2026-06-11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考試院院會今天審議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部分條文、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部分條文及公務人員考試法(以下簡稱考試法)第4條、第5條、第28條等3項法案的修正草案。考試院表示,本次修正案是為了配合政府推動人口對策的新戰略,打造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的職場環境。

考試院院長周弘憲指出,賴總統及行政院公布「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措施之後,考試院隨即盤點與職掌事項有關的法規,並儘速提出相關修正草案,期望能提供親自養育嬰幼兒的公務人員更多權益保障與家庭支持。

考試院說明,本次修正重點擬將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適用的子女年齡上限再予提高,從3足歲放寬至7足歲,並增訂符合一定條件者可增加津貼的規定。此外,也將放寬公務人員在限制轉調期間可轉調機關範圍的規定,以及放寬正額錄取人員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增額錄取人員延後分配訓練的事由,讓公務人員更能兼顧家庭與職場。

考試院補充,本次修法除了配合「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措施的相關修正外,也同步修正相關任用制度。修正內容包括放寬各機關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之非現職人員的限制條件(任用法第10條);刪除升任簡任官等應經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的規定;並並提高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人員可擔任職務的職等上限(任用法第17條),以增加機關的用人彈性,並使實際的工作表現成為個人升遷的主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