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訊 20260601】

●勞動新訊─政院拍板修法 產假延長至12週、陪產假14日、育兒留停津貼6+3個月

行政院會28日拍板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其中,性平法修法將現行8週產假延長至12週,並將現行7日陪產檢及陪產假延長為14日;新增天數之工資可向勞動部申請補助。就保法修法將育「嬰」更名為育「兒」留職停薪津貼,另增訂雙親均領滿6個月育兒留職停薪津貼,最長可領9個月;就保投保薪資上限有望調整至5萬元以上。

政院拍板修法!產假延長至12週、陪產假14日、育兒留停津貼6+3

(原文刊載於2026-05-28 工商時報)

總統賴清德宣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行政院會28日拍板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其中,性平法修法將現行8週產假延長至12週,並將現行7日陪產檢及陪產假延長為14日;新增天數之工資可向勞動部申請補助。就保法修法將育「嬰」更名為育「兒」留職停薪津貼,另增訂雙親均領滿6個月育兒留職停薪津貼,最長可領9個月;就保投保薪資上限有望調整至5萬元以上。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隨著年輕世代在經濟與居住上所面臨的壓力負擔,以及對於工作與生活平衡的需求,近年確實已影響青年對養兒育女的觀念與選擇。面對少子女化的現象,政府必須確實回應青年的需求,以更實際的政策來結合國家、社會、企業,共同支撐起育兒家庭所需要的資源與協助。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卓揆強調,總統從國安角度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五大面向,就是希望勞工能兼顧家庭與職涯,達到照顧不離職的目標。這是讓台灣從以往的「補助式育兒」全面升級為「公共支持」,是育兒具體實現「分育脫鉤」以及「性別平等、共同參與」的新思維。

勞動部此次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將現行8週產假延長至12週,7日陪產假延長為14日,提供孕產、養育、友善職場等面向更堅實的支持。卓榮泰說,中小微型企業在我國企業佔比超過98%,提供全國近8成的就業機會,此次修法後,所延長的婚假、產假、陪產假等措施,薪資由政府負擔。同時,為強化雇主辦理托育的支持力道,也提供企業租稅優惠鼓勵共同建構友善的職場環境。

在就保法修正部分,增訂投保薪資分級表,提高級距上限,以提升勞工留職停薪期間的實際薪資替代率。並將育「嬰」留停津貼改名為育「兒」留職停薪津貼,適用子女年齡延長至6歲以下,期間至該子女滿7歲止。而給付的期間,也增訂在雙親均領滿6個月津貼,可各再多請領3個月,最長各可領9個月,以強化經濟支持,鼓勵雙親共同參與育兒。

在提高就業保險投保薪資方面,勞動部長洪申翰說明,考量就業保險基金財務體質相對穩健,政策方向將朝「就保與勞保脫鉤處理」規劃,目標是提升育兒相關給付水準,未來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最高希望可達4萬元以上水準。洪申翰說,由於相關津貼為投保薪資8成給付,以此推估,就保投保薪資上限有望調整至5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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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訊─喪屍菸彈毒駕頻傳 交通部推修法先依高風險換照管理

毒駕事件頻傳,交通部與內政部研擬加重罰則、同車乘客連坐處罰,將儘速推動修法。交通部表示,將透過高風險駕駛管理並註記,需戒癮治療並經一定期間才可換照,在未換發新駕照前,其駕照將予以註記,若駕駛在外面違規駕車,將依照處罰條例未依持照條件駕車的罰則處罰。

毒駕頻傳 交通部推修法先依高風險換照管理

(原文刊載於2026-05-28 中央通訊社)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8日電)毒駕事件頻傳,交通部與內政部研擬加重罰則、同車乘客處罰,將儘速推動修法。交通部今天表示,將透過高風險駕駛管理並註記,需戒癮治療並經一定期間才可換照。

針對毒駕議題,交通部次長陳彥伯今天出席道路交通安全說明會時表示,內政部警政署自民國114年11月19日起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即時檢測,經統計114年11月至今年4月,汽機車毒駕取締件數概8355件,較113年11月至114年4月同期的1474件,成長4.6倍,顯示毒駕問題非常嚴重。

陳彥伯表示,吸毒後駕車屬於嚴重交通事故,其防制作為不僅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牽涉刑法,由於吸毒本身即屬犯罪行為,因此實務上將優先適用刑事處罰,他提到,刑法修法部分,交通部也有參與法務部相關修法討論,目前正朝各界普遍關注的幾項重點方向研議處理。

內政部長劉世芳先前表示,跨部會研議「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及「強化毒癮者駕照管理」措施,若有吸毒前科和吸毒案例發生時就禁止取得駕照,禁絕毒駕者上路。

陳彥伯指出,交通部將與內政部共同討論修法,有關駕照是否吊扣、吊銷、禁止,涉及處罰條例修正,目前推動駕照管理3策略中,針對高風險駕駛人,將透過換照方式對其駕照予以管制,針對毒駕駕駛人,將通知其換照。

陳彥伯表示,毒駕駕駛換照時將加以註記,需經過戒癮治療、經一定期間後,才可換發駕照,在未換發新駕照前,其駕照將予以註記,若駕駛在外面違規駕車,將依照處罰條例未依持照條件駕車的罰則處罰。

陳彥伯指出,後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近期將與相關單位討論後,儘速完成相關報院程序,讓修正條文儘快送至立法院審議。(編輯:管中維)11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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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訊─空污法修法逕付二讀 工商團體再度呼籲維持現行制度

針對立法院將國民黨及民眾黨團及國民黨立委羅廷瑋等人提出的空污法修正草案表決通過逕付二讀,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與全國工業總會今天重申,空污法若修法對產業影響甚大,恐衝擊能源供應與產業營運,呼籲維持現行制度並強化與產業間溝通。

空污法修法逕付二讀 工商團體再度呼籲維持現行制度

(原文刊載於2026-05-29 中央通訊社)

(中央社記者曾筠庭台北29日電)針對立法院今天將國民黨及民眾黨團及國民黨立委羅廷瑋等人提出的空污法修正草案表決通過逕付二讀,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與全國工業總會今天重申,空污法若修法對產業影響甚大,恐衝擊能源供應與產業營運,呼籲維持現行制度並強化與產業間溝通。

空污法修法今天逕付二讀,經濟部先前已表達遺憾,並指出在AI產業帶動用電需求快速成長之際,若以修法方式限制能源供應韌性,恐衝擊全台約8000家企業營運穩定,並呼籲國會修法不應無視產業界及經濟部的多次建議。

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呂正華今天指出,工總早在今年4月即已發布聲明,明確呼籲空污法應維持現行管理機制,不宜貿然修法,否則可能影響能源供應與產業運作,並增加企業營運不確定性及地方裁量空間。他強調,產業界立場仍是維持現狀。

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秘書長洪清水也表示,已於5月11日立法院空污法公聽會表達意見,認為修法對產業影響甚鉅,盼維持現行制度,並建議應多舉辦公聽會,充分傾聽產業聲音。

工總於4月24日透過新聞稿表示,經彙整各產業公會意見後,呼籲空污法應維持現行管理機制,不宜貿然修法。

其中針對第27條修正草案,工總指出,若授權地方政府要求業者調整污染物總量與濃度,恐擴大地方裁量權、削弱中央一致監督機制,導致各地管制標準不一,並增加企業營運不確定性;第28條若放寬地方政府得限制或禁止使用生煤、燃油等燃料,則可能影響電廠與工業鍋爐運作,進而衝擊全國能源供應穩定與產業正常營運。

針對第30條修正,工總指出,若引入「三級防制區」並縮短許可證展延年限,將使高科技與能源密集產業面臨更頻繁申請作業與行政負擔;同時草案允許主管機關於展延時調整操作條件,也可能影響企業穩定性。

另針對民眾黨黨團提出的版本,工總認為,若將展延年限縮短為2至5年、審查期限限縮為2個月,恐加重行政壓力並可能衍生停工風險;且「有健康風險之虞」等條文定義不明,亦恐造成執行不確定性與重複管制疑慮。(編輯:潘羿菁)1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