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訊 20260209】

●司法新訊─眷改條例三讀 放寬老舊眷村年份定義解慈仁八村爭議

針對慈仁八村住戶遷移爭議,立法院會經表決,三讀修正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刪除現行國軍老舊眷村為民國69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完成軍眷住宅的定義,改為眷改條例公布施行前興建完成的軍眷住宅且有改建的必要。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慈仁八村是因國防部疏失被丟包的最後一個眷村,國防部指出,因為現行眷改條例對於老舊眷村定義的年份,而丟包了慈仁八村,修法把年份擴大,就可以解決慈仁八村50戶眷戶遷移問題,而不是改建問題。

眷改條例三讀 放寬老舊眷村年份定義解慈仁八村爭議

(原文刊載於2026-1-16 中央通訊社)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6日電)針對慈仁八村住戶遷移爭議,立法院會今天經表決,三讀修正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刪除現行國軍老舊眷村為民國69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完成軍眷住宅的定義,改為眷改條例公布施行前興建完成的軍眷住宅且有改建的必要。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慈仁八村是因國防部疏失被丟包的最後一個眷村,國防部指出,因為現行眷改條例對於老舊眷村定義的年份,而丟包了慈仁八村,修法把年份擴大,就可以解決慈仁八村50戶眷戶遷移問題,而不是改建問題。

為更全面照顧與改善眷戶,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出「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現行國軍老舊眷村為民國69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完成軍眷住宅的定義,改為眷改條例公布施行前興建完成的軍眷住宅且有改建的必要。

羅智強表示,鑒於國軍老舊眷村的定義於民國85年制定時所規範,為69年以前的軍眷住宅,如今距當時立法已過去20多年,有必要修法放寬現行關於老舊眷村的定義。

立法院長韓國瑜日前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研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羅智強指出,政府在15年前花了新台幣5億元興建萬隆新舍,要把慈仁八村等27個眷村遷過去,結果因為國防部的疏失,導致萬隆新舍每年花1200萬元的維護管理費養蚊子。

羅智強表示,過去他請國防部解決慈仁八村的問題,直到去年底,國防部回覆不修法就無法解決,且國防部也多次告訴他,這次修法受影響的只有慈仁八村50戶眷戶,且是遷移,不是改建。

羅智強指出,他今天提出修法,讓慈仁八村眷戶可以遷走,萬隆新舍不會再花錢養蚊子,國防部可以活化慈仁八村現址,作為職務宿舍,這樣三贏的局面有哪裡不對。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在廣泛討論時指出,慈仁八村在78年落成,眷改條例在85年施行後,慈仁八村竟被列入要改善的老舊眷村,國防部在100年撤銷慈仁八村改建資格,眷戶提起行政訴訟,104年上訴駁回,判決確定。

鍾佳濱表示,羅智強的提案根本不是救濟案,而是特權案、弊案,羅智強所提的修法,把定義國軍老舊眷村的年份拿掉後,當年依眷改條例興建完成的眷舍,都可能援引慈仁八村的案例要求改建。在野黨立委為個案修法,貪圖個人私利,圖利特定族群,破壞人民居住正義。

羅智強指出,國防部打臉民進黨,眷改條例修法只適用50戶,而且這50戶是遷移,不是改建,政府不會多花一毛錢,結果民進黨還在繼續造謠。慈仁八村是因國防部疏失被丟包的最後一個眷村,過去參與協商的民進黨立委也認為國防部的疏失,不該由慈仁八村的眷戶來背,應要解決歷史共業。

羅智強表示,國防部指出,因為現行眷改條例對於老舊眷村定義的年份,丟包了慈仁八村,修法把年份放寬,就可以解決最後50戶眷戶的遷移問題,不是改建問題。

最終,朝野立委經表決,在藍白人數優勢下,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刪除現行國軍老舊眷村為民國69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完成軍眷住宅的定義,改為眷改條例公布施行前興建完成的軍眷住宅且有改建的必要。(編輯:蘇志宗)1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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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訊─新車領牌隔熱紙透光率「前擋70%、前側窗40%」 2月28日起納管

汽車隔熱紙透光率太低、太黑,影響駕駛人視線導致車禍和行人死傷,交通部近日公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2月28日起,新車領牌與後續定期驗車時,前擋風玻璃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應為70%以上、前側窗透光率40%以上。計程車及幼童專用車部分,除應符合前擋風玻璃70%以上、前側窗40%以上外,後側窗及後(擋)窗,均應黏貼可見光透過率40%以上的合格隔熱紙。

新車領牌隔熱紙透光率「前擋70%、前側窗40%」 2月28日起納管

(原文刊載於2026-2-1 聯合新聞網)

汽車隔熱紙透光率太低、太黑,影響駕駛人視線導致車禍和行人死傷,交通部近日公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2月28日起,新車領牌與後續定期驗車時,前擋風玻璃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應為70%以上、前側窗透光率40%以上。

交通部去年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新車領牌與後續定期驗車時,前擋風玻璃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應為70%以上、前側窗透光率40%以上,舊車不溯及既往;另也公布「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安全指引」,揭露12家建議廠牌、型號資訊。

交通部近日公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除經交通部核可車輛外,為確保汽車駕駛人行車視線清晰及視野完整,2月28日起新登檢領照的車輛申請牌照檢驗時,玻璃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標準為前擋風玻璃70%以上(自邊框上緣起15公分內區域不在此限)、前側窗40%以上,及所黏貼的隔熱紙應有合格標識規定。

計程車及幼童專用車部分,除應符合前擋風玻璃70%以上、前側窗40%以上外,後側窗及後(擋)窗,均應黏貼可見光透過率40%以上的合格隔熱紙。

此次也同步修正,汽車駕駛於我國駕車,應按照我國持照紀錄及駕駛執照管理規定加以管理,若駕照遭吊銷、註銷或受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或受吊扣處分尚未執行完畢者,不得持外國政府、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所發有效的正式駕照或國際駕照,駕車或換發普通駕駛執照。

交通部此次也明定,即日起行人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等,若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警號,應立即避讓,不得阻礙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動線。

另外,穿越道路時,已開始穿越者,若行進方向未影響該車輛通行,應迅速穿越;未開始穿越者應暫停,不得搶快穿越道路,以避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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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訊─立院三讀 刪除公視董事延任條款

現行公視法明定,董事任期屆滿6個月前,應依規定改聘,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聘時,延長職務至新聘董事就任時為止。不過本屆公視董事會已於去年5月任期屆滿,至今提名名單仍懸缺。對此,藍白立院黨團不滿現行公視法存在此一董事「萬年延任」條款,因此提案刪除。國民黨書記長羅智強表示,第7屆公視董監事已於去年5月屆滿,文化部應於前一年提出新的董監事名單,盼修法通過後,文化部好好提出適任的董監事人選。

立院三讀 刪除公視董事延任條款

(原文刊載於2026-1-16 中央通訊社)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6日電)藍白不滿現行公視法存在董事「萬年延任」條款,因此提案刪除。立法院會今天表決處理時,儘管民進黨團反對,但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最終三讀修正通過公視法部分條文,刪除現行董事延任條款。

立院刪公視董事延任條款 李遠:將研究補救方法
現行公視法明定,董事任期屆滿6個月前,應依規定改聘,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聘時,延長職務至新聘董事就任時為止。不過本屆公視董事會已於去年5月任期屆滿,至今提名名單仍懸缺。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與民眾黨團日前都提出公視法修正草案,指鑑於公視董事「萬年延任條款」嚴重影響公視治理運作,為維護公視專業公正性,刪除公視法現行條文董事延任規定,盼盡速讓公廣集團治理回歸正軌。

藍白所提的公視法修正草案於去年11月經立法院會逕付二讀後交付協商,儘管朝野於今年1月13日完成協商,但刪除延任條款仍保留送院會處理。

朝野將公視法修正草案排入16日院會議程。院會廣泛討論時,國民黨書記長羅智強表示,第7屆公視董監事已於去年5月屆滿,文化部應於前一年提出新的董監事名單,盼修法通過後,文化部好好提出適任的董監事人選。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表示,公視董監事應具備公立客觀條件,才能維繫公視的超然獨立,但現行公視法存在萬年延任條款,導致新董事未出爐前,還能延任舊董事,因此在野黨提案刪除延任條款、終結萬年董事亂象。

民進黨立委范雲抨擊,公視董事不是肥缺,是沒有薪水的志工,但藍營不分青紅皂白杯葛優秀的文化人、傳播學者與企業家,沒有專業人士願意被提名後還被羞辱否決,藍白的提案分明是要癱瘓公視董事會。

院會處理時,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以提出再修正動議方式刪除公視董事延任條款;表決結果,贊成59人、反對49人,公視法依照藍白再修正動議文字三讀通過。

依據公共電視法規定,公視董事會由董事11人至15人、監察人3至5人組成,董事、監察人候選人經提交由各黨派依比例推舉的審查委員會,經全體委員2/3以上同意後聘任。(編輯:蘇志宗)11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