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報】贊助競選經費竟被控賄選 纏訟多年終獲無罪判決

本所客戶於111年九合一大選競選期間陪同黨內先進向黨籍提名里長發放競選經費,竟遭有心人士檢舉涉犯賄選罪。檢調調查過程中,屢以不正方法訊問同案被告,致渠等證詞出現嚴重瑕疵,後檢方更依據該錯誤之偵查內容草率起訴包含本所客戶在內之20多人。

本所擔任客戶之辯護人,於審理過程中,提出檢調機關偵查違法之處,並藉由嚴謹之交互詰問,逐步釐清本案事實。經漫長之審理,於今(114)年9月25日,士林地方法院認贊助競選經費未偏離一般競選常情,且屬政黨競爭下之常態,而對本所當事人及其餘共同被告均做成無罪判決,還本所客戶之清白。

本案係由本所主持律師葉慶元、合夥律師謝時峰主辦,劉秉森律師協辦。葉慶元律師為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之法律暨法學博士(J.D. & S.J.D.),同時具有臺灣以及美國紐約州之律師資格,在台美有約20年之執業經驗;謝時峰律師為臺灣大學法學士,曾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助理,具豐富訴訟經驗,於刑事訴訟領域熟諳程序法與實體法之操作,能為客戶提供周延、精確之訴訟策略與爭訟解決方案;劉秉森律師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碩士,具紮實之法學研究能力及一般民刑事訴訟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