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新訊─「天堂M」廣告不實重罰200萬元 遊戲橘子公司敗訴確定
2019年遊戲橘子舉辦天堂遊戲說明會,說台版機率跟韓國一樣,但遊戲橘子自承關於遊戲之「傳說製作秘笈(刻印)」製作機率,韓版成功機率為10%,臺版成功機率為5%,亦即韓版與台版機率確實不同。可知座談會之說明與事實不符,遭公平會認定不實,重罰200萬元,遊戲橘子公司不服提告請求撤銷,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公平會處分沒有違誤且符合比例原則,駁回上訴, 遊戲橘子判罰200萬元確定。
(原文刊載於2025-06-12 中時新聞網)
2019年遊戲橘子舉辦天堂遊戲說明會,說台版機率跟韓國一樣,遭公平會認定不實,重罰200萬元, 遊戲橘子公司不服提告請求撤銷,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公平會處分沒有違誤且符合比例原則,駁回上訴, 遊戲橘子判罰200萬元確定。
遊戲橘子數位科技公司銷售天堂M線上遊戲,2019年12月14日舉辦【天堂M】NCSOFT原廠來台玩家座談會,宣稱:『可以公開活動製作、抽卡、合成的機率嗎?目前這些機率的設定是否都跟韓版相同?……台版機率都是跟韓國一模一樣的』
公平會在作成處分,認定座談會內容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服務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處200萬元罰鍰。遊戲橘子公司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舉辦座談會之目的在於推廣銷售遊戲,想知道台灣遊戲玩家玩台版遊戲的感想,作為優化遊戲之參考,遊戲橘子公司當天透過臉書直播,會後也在於天堂M官方Youtube頻道刊播精華影片供大眾瀏覽。
座談會關於「可以公開活動製作、抽卡、合成的機率嗎?目前這些機率的設定是否都跟韓版相同?」現場答覆:「台版機率都是跟韓國一模一樣的」等語,是玩家所關切,遊戲橘子也認為重要而列為提問並予以解答,會影響玩家是否願意花錢玩台版遊戲。
遊戲橘子自承關於遊戲之「傳說製作秘笈(刻印)」製作機率,韓版成功機率為10%,臺版成功機率為5%,亦即韓版與台版機率確實不同。可知座談會之說明與事實不符,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系爭遊戲內容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將導致市場競爭機制失去原有效能而產生不公平競爭效果,公平會裁罰200萬元並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遊戲橘子上訴被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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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訊─媒體議價法公聽會 新聞業界:強制議價先行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召開媒體議價制度公聽會,眾多學者盼盡速立法,可從有共識的「強制議價」先行,確認「新聞有價」,否則新聞產業變「慘業」。媒體業界有多個公會共同聲明均表示應以強制議價為主要立法精神;若採基金撥補時,應以媒體受雇人數為準,依比例撥補。
(原文刊載於2025-06-13 聯合新聞網)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召開媒體議價制度公聽會,眾多學者盼盡速立法,可從有共識的「強制議價」先行,確認「新聞有價」,否則新聞產業變「慘業」。媒體業界有多個公會共同聲明均表示應以強制議價為主要立法精神;若採基金撥補時,應以媒體受雇人數為準,依比例撥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委員、台大新聞所教授林麗雲表示,媒體議價制度立法迫在眉睫,也攸關台灣民主發展,但很多部會還說不是自己的事,「國家沒人管嗎?」很多國家多管齊下,第一軌是議價,第二軌是基金,政府可就有共識的強制議價先行,確認新聞有價,再規畫第二軌等制度。
NCC前委員、師大大傳所教授王維菁也說,現在新聞產業變慘業,新聞工作者薪資低到讓大家非常難堪。她呼籲,建立平台分潤機制,並法定一部分用於改善從業者工作權益;立法保障中小型媒體可聯合議價;AI逐步取代搜尋引擎,也應付授權金;另外,平台演算法應公開透明。
華視總經理、政大新聞系教授劉昌德認為,政府是協調角色應出面與大平台業者協商,應為基金優先、議價做後盾。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則說,必須先確立主管機關,接著立法時應確定,法案中的媒體要件、個別議價或有對接窗口、既有機構有無參與監督三點。
報業公會理事長、中國時報社長兼總編輯黃樹德說,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去年十月發出共同聲明,且獲衛星公會支持。他重申聲明,為落實新聞有價與公平競爭原則,應以強制議價仲裁制度為主要立法精神,另外議價仲裁依法應盡快於一定期限內完成。
黃樹德說,若主張採基金撥補,大型平台及政府對基金的捐贈應有強制性,且金額必須明確,因機構媒體與非機構媒體的編採、製播人數與營運成本相差懸殊,基金應以受雇人數為準依比例撥補;撥補規則也應由四大媒體公協會負責制訂,其基金會無審查權與補助金額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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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訊─VASP專法草案擬6月底送政院 虛擬資產詐欺最重關10年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召開「虛擬資產服務法」公聽會,根據金管會提出的書面報告指出,虛擬資產詐欺或操縱行為,影響虛擬資產交易人權益與整體交易市場健全性甚鉅,有課予刑事責任以嚇阻的必要,專法草案中,明定虛擬資產詐欺或操縱罪的刑事責任,違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原文刊載於2025-06-12 中央通訊社)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2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召開「虛擬資產服務法」公聽會,根據金管會提出的書面報告指出,虛擬資產詐欺或操縱行為,影響虛擬資產交易人權益與整體交易市場健全性甚鉅,有課予刑事責任以嚇阻的必要,專法草案中,明定虛擬資產詐欺或操縱罪的刑事責任,違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召開「虛擬資產服務法」公聽會,會議主席、民進黨立委賴惠員說,這場公聽會目的為聽取各界意見,讓虛擬資產相關法規可以更精進,用在每個地方。
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說,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就是未來金融的基礎建設,如同在鄉鎮中鋪橋造路,是一個原則性大方向、定義式的框架規範,其他部分會由子法來研議。
陳彥良指出,對於虛擬資產市場的健全發展,金管會參考國際監理趨勢,分為4階段納管,金融強調信任,因此虛擬資產服務須創造信任,可分為2層面包括法規與業者自律遵循。
陳彥良表示,為了提升對虛擬資產的信任及加強對交易人的權益保障,已舉辦20多場次溝通說明會,目前也在調整專法草案內容,預計6月底陳報行政院。
金管會所提書面報告指出,針對4階段逐步納管虛擬資產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依序是發布「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啟動納管;積極推動設立VASP同業公會並制定自律規範管理;於洗錢防制法增訂VASP登記制及對非法業者課以刑事責任;推動虛擬資產管理專法立法。目前已進入第4階段,即推動專法。
關於VASP專法草案規範重點分為3部分,金管會指出,針對虛擬資產服務商管理,訂定虛擬資產服務商的許可規範,包括不同種類VASP的許可要求(虛擬資產交換商、交易平台商、移轉商、保管商、承銷商、借貸商等),再來則是「對穩定幣的管理」,並將穩定幣定義為「指表彰與單一或多個法定貨幣的價值連結,以維持其價值穩定的虛擬資產」。
金管會表示,鑒於虛擬資產詐欺或操縱行為,影響虛擬資產交易人權益與整體交易市場健全性甚鉅,有課予刑事責任以嚇阻的必要,因此專法草案中,明定虛擬資產詐欺或操縱罪的刑事責任,違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此外,金管會也歸納外界關注VASP專法草案重點,分別是境外VASP來台灣落地、交易人保護措施、未經許可經營VASP的處理、金融機構從事VASP的議題、開放VASP從事新業務、VASP財務報表規範。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發言表示,他支持穩定幣納入虛擬資產服務法中,但監理政策應善用歐盟MiCA功能分層、風險比例與技術中立的法制設計精神,作為支持產業穩健、漸進發展的基石。(編輯:潘羿菁)11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