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職業公會遭反對派提起確認理事與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訴訟,企圖終止某職業公會所有理監事職權,並主張由前屆理事會重新辦理理監事改選,以確保會員大會之召開及理監事選舉合法有效云云。
本所代理該職業公會,主張反對派無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會員大會經合法召集,且決議未遭撤銷,該屆理監事之當選合法有效;且本案反對派以一訴主張160個決議無效,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台幣2億6400萬元等。本案纏訟7餘年,期間影響該職業公會運作甚鉅,最高法院最終採納我方主張,駁回反對派上訴,成功維護本所客戶之權益。
本案係由本所葉慶元主持律師及賴佑欣律師主辦。葉慶元律師為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之法律暨法學博士(J.D. & S.J.D.),同時具有臺灣以及美國紐約州之律師資格,在台美有約20年之執業經驗。
賴佑欣律師為東吳大學法律學士及會計學士,專長為政府採購履約爭議調解、工程仲裁、商業金融訴訟,與公司設立登記、中英文合約審閱及遺囑撰擬等各類非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