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訊 20250325】

●媒體傳播新訊─刊載廣告宣稱商品獲有節能標章認證 公平會:應注意標章使用期限

公平交易委員會議日前通過,資訊公司及電子商務貿易商於購物網站銷售燈泡,在廣告刊載「最新節能標章認證」,但該標章已逾期失效,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刊載廣告宣稱商品獲有節能標章認證 公平會:應注意標章使用期限

(原文刊載於2025-03-11 法源法律網)

公平交易委員會議日前通過,資訊公司及電子商務貿易商於購物網站銷售燈泡,在廣告刊載「最新節能標章認證」,但該標章已逾期失效,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表示,該廣告宣稱「最新節能標章認證」,整體予人廣告商品獲有節能標章認證的印象,而燈具是否獲有節能標章認證,會影響消費者對省電效果的信賴度,成為影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的重要參考因素;經調查,前述節能標章於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到期後,業者仍於廣告宣稱「最新節能標章認證」,已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惟考量該商品廣告期間銷售數量甚少,且商品確曾具有節能標章,業者並已將廣告下架,影響交易秩序、公共利益尚屬輕微,故予以警示。

公平會進一步指出,商品節能標章具有使用期限,業者應隨時檢視廣告內容是否仍在所宣稱之期限內,以免觸法受罰;另外,也建議消費者於購買家電商品前,可至節能標章全球資訊網查詢商品節能標章期限,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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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訊─財委會審預算法修正案 盼「還稅於民」制度化 主計長:審慎研議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主張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並計畫推動修法,讓「還稅於民」成為法制化機制,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日前召開公聽會,今日排審《預算法》修正草案,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指出,若稅課收入實徵數超過預算數的額度,納入限定用途,恐無法保持因應重大災變或疫情的彈性,建議立法院審慎研議。

財委會審預算法修正案!盼「還稅於民」制度化 主計長:審慎研議

(原文刊載於2025-03-24 今日新聞)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主張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並計畫推動修法,讓「還稅於民」成為法制化機制,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日前召開公聽會,今(24)日排審《預算法》修正草案,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指出,若稅課收入實徵數超過預算數的額度,納入限定用途,恐無法保持因應重大災變或疫情的彈性,建議立法院審慎研議。

去年稅收創下3項新高,稅收達到3.76億元,史上最大超徵5283億元,租稅負擔率升至14.8%,創近26年新高,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賴士葆提案修正《預算法》第81-1條,新增規定要求政府稅課收入實徵淨額達到預算編列數120%,或法定賦稅收入實徵數大於預算數3,000億元時,應優先辦理普發現金,林德福主張優先辦理減少舉債、擴大照顧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以及挹注勞保基金、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國民年金、全民健保基金。

對此,陳淑姿說明,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係屬估計誤差,並非常態發生,例如近5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雖有4年實際數大於預估數,但2020年因營所稅、貨物稅縮減,致實際徵收未如預期,而有低於預算數的情形,且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額,不代表當年度整體財政有餘,須先彌平差短,並扣除法定還本,才是政府可用財源。

陳淑姿提到,2024年歲計賸餘須待2025年7月審計部審定後,循程序編入預算後方可運用,而政府普發現金有其政策目的,適用特定事項及時間,應以特別條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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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訊─雇主應於三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 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 45 萬元

勞動部昨(十一)日表示,如果有僱用勞退舊制的勞工在今年度符合勞動基準法的退休條件,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記得要檢視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是否足夠支應退休金,如果不足,應於今年三月底前一次補足。

雇主應於三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 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 45 萬元

(原文刊載於2025-03-12 法源法律網)

勞動部昨(十一)日表示,如果有僱用勞退舊制的勞工在今年度符合勞動基準法的退休條件,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記得要檢視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是否足夠支應退休金,如果不足,應於今年三月底前一次補足。

勞動部說明,為確保符合退休條件的舊制勞工,都能依法領取退休金,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每年年底的時候都應估算次年度符合退休條件的勞退舊制勞工所需要的退休金數額,並檢視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是否足夠支應。當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在次年度符合同法第53條自請退休(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工作二十五年以上或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或同法第54條規定年滿六十五歲強制退休條件之一的時候,雇主就應該將其納入足額提撥估算的範圍。

勞動部舉例說明,公司一共僱有五十位勞工,適用勞退舊制之勞工有六人,其中四人在今年符合退休條件,估算需要給付這四位舊制勞工的退休金一共四百三十五萬元。事業單位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為四百二十五萬元,不足的十萬元,最晚應該要在今年三月底前,提撥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

勞動部指出,違反前開足額提撥規定者,依勞動基準法第78條第2規定,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80條之1的規定,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的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