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訊 20250203】

●金融財稅新訊─所得稅優化制度自 114 年施行 事業本身即為扣繳義務人

財政部國稅局日前表示,所得稅優化扣繳制度自今(一百十四)年起跑了,給付之所得,改由事業、機關等法人本身負責扣繳,但「給付日」在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者,仍應由責應扣繳單位主管或事業負責人等自然人為扣繳義務人。

所得稅優化制度自 114 年施行 事業本身即為扣繳義務人

(原文刊載於2025-01-13 法源法律網)

財政部國稅局日前表示,所得稅優化扣繳制度自今(一百十四)年起跑了,給付之所得,改由事業、機關等法人本身負責扣繳,但「給付日」在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者,仍應由責應扣繳單位主管或事業負責人等自然人為扣繳義務人。

國稅局指出,按所得稅法第89條第1項規定,扣繳新制將扣繳義務人從原本給付所得的事業負責人或機關團體、學校的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等自然人,改為事業、機關、團體或學校等本身,使扣繳義務人之義務與責任更符合行政法上權責相符原則。另外,同法第92條第2項,增訂非居住者扣繳稅款繳納、憑單申報及填發期限,若遇連續三日以上國定假日,比照居住者延長五日,減輕扣繳義務人於連續假期的作業負擔。

國稅局舉例說明,公司一百十四年一月二十三日給付非居住者年終獎金並扣取稅款,依規定繳納稅款、申報及填發扣繳憑單期限為代扣稅款之日起算十日內,即一百十四年二月一日前,惟一百十四年一月二十八日至三十一日適逢農曆春節國定假日,故可再延長五日至二月六日,並以公司本身為扣繳義務人。此外,一百十三年度給付居住者各項所得之扣繳憑單,應於今年二月五日前辦理申報,且扣繳義務人仍為給付所得事業之負責人、機關團體之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等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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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訊─紐西蘭零關稅牛乳輸台 乳品標示草案仍待食藥署開會討論

紐西蘭牛乳今年起零關稅進口,引發各界擔憂將衝擊本土乳業。衛福部食藥署去年6月預告,保存期限逾30天鮮奶可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或「ESL(延長效期)鮮乳」,但食藥署代理署長林金富今天表示,預告期間所獲意見紛歧,後續將邀集相關部會及專家學者共同召開會議討論取得共識後,再辦理後續事宜。

零關稅牛乳輸台 食藥署: 乳品標示草案仍待開會討論

(原文刊載於2025-02-03 聯合新聞網)

紐西蘭牛乳今年起零關稅進口,引發各界擔憂將衝擊本土乳業。衛福部食藥署去年6月預告,保存期限逾30天鮮奶可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或「ESL(延長效期)鮮乳」,但食藥署代理署長林金富今天表示,預告期間所獲意見紛歧,後續將邀集相關部會及專家學者共同召開會議討論取得共識後,再辦理後續事宜。

林金富表示,現行市售的液態乳產品,仍應依衛福部2014年3月29日公告的「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辦理標示,與CNS鮮乳國家標準一致。另,市售完整包裝食品,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規定,於容器或外包裝標示原產地(國),讓消費者可明確由外包裝區別進口或國產。

林金富指出,食藥署參考CNS 3056鮮乳國家標準適用範圍,並依農業部建議方案的甲案文字,在預告修正的草案中,增訂品名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ESL鮮乳」,但因為預告期間所獲意見紛歧,已多次函請農業部提供「以30日(或15日)區分鮮乳、ESL乳」方案的科學依據,後續將邀集相關部會及專家學者共同召開會議討論取得共識後,再辦理後續事宜。

至於有酪農與獸醫團體及學者憂心,紐西蘭牛乳今年起零關稅進口,將使國產鮮乳失去市場競爭力,揚言不排除上街抗議。林金富說,衛福部與農業部共同自今年1月起推動「連鎖飲料業者試辦計畫」,鼓勵業者標示現調飲料所使用的液態乳製品種類及產地,以正面推廣國產鮮乳。

食藥署去年6月預告,保存期限逾卅天鮮奶可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或「ESL(延長效期)鮮乳」,網路公共政策平台也有保存期限超過2周不得標示鮮乳的提案。食藥署也曾回應,將在年底前召開2次會議,讓「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可在今年7月順利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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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新創新訊─虛擬資產擬採特許制、機構管理 個人幣商走入歷史

幣圈將進入積極管理新時代。現行虛擬資產業並非特許事業,據了解,金管會正研訂虛擬資產專法,虛擬資產業將比照金融機構走向特許制,據規劃,目前業者須在法律生效後6個月內向金管會申請業務許可,並在合計15個月內取得金管會業務許可及核發執照,否則必須退場。

虛擬資產擬採特許制、機構管理 個人幣商走入歷史

(原文刊載於2025-02-01 中央廣播電台)

幣圈將進入積極管理新時代。金管會正研訂虛擬資產專法,虛擬資產業將比照金融機構走向特許制,據規劃,目前業者須在法律生效後6個月內向金管會申請業務許可,並在合計15個月內取得金管會業務許可及核發執照,否則必須退場。

美國新任總統川普對加密貨幣產業釋出友好態度,可望加速虛擬資產業蓬勃發展,作為台灣虛擬資產業主管機關的金管會,定調對產業持謹慎友好態度,積極研訂虛擬資產專法,未來台灣虛擬資產市場將進入積極管理新時代。

現行虛擬資產業並非特許事業,據了解,金管會於專法草案規劃,對虛擬資產業將比照金融機構採特許制,現有虛擬資產業者須在法律生效後6個月內向金管會申請業務許可,並在合計15個月內取得金管會業務許可及核發執照,否則不得繼續經營虛擬資產業務。

金管會研議針對業者申請從事不同虛擬資產業務別,例如交換商、交易平台、移轉商、保管商或承銷商,訂定不同資本額門檻。也因未來將採機構管理,個人幣商料將在專法生效後正式走入歷史。

在各類虛擬資產中,價值與法定貨幣等其他資產掛勾,以保持穩定性的虛擬資產,被稱為「穩定幣」。

考量穩定幣可能涉及央行權責,金管會2023年頒布指導原則時,排除納管穩定幣,但在此次專法草案中,穩定幣發行正式露出曙光。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日前在新春記者會鬆口,虛擬資產專法將納入穩定幣規範,由穩定幣作為法幣與虛擬世界間的橋接,未來將由金管會與央行共同管理穩定幣市場。

金管會在草案中也延續先前管理基調,要求業者自有資產與客戶資產分離保管,並要求業者落實資訊公開等作法,以保護客戶權益。當監理架構強化客戶信心,除了傳統幣圈人外,預期將可進一步吸引新投資人投入幣圈,活絡市場發展。

先前全球知名加密貨幣交易平台FTX宣告破產,各國受害投資人無數,為避免類似風暴在台灣發生,行政院2023年3月指定金管會擔任具金融投資或支付性質虛擬資產平台主管機關,為台灣虛擬資產市場開啟監管新紀元。

在承接重任後,金管會決議採漸進式監理,於2023年第3季先公布業界指導原則,進而督促業界成立公會、制定自律規範,並在2024年11月30日起自洗錢防制法遵聲明改採登記制,下一步將走向專法。

金管會將於今年2月召開產學界公聽會蒐集外界對專法草案意見,3月正式對外預告專法草案,並於今年6月底前將專法草案報至行政院。待行政院通過後,須經立法院三讀、總統公布,專法才會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