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新訊─外國金融專才認定標準將鬆綁

金管會指出,具金融專長之外國專業人才認定標準相關修正草案已完成,將依行政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本次草案主要修正內容為調整申請人應具相當資歷的任職期限,以及加強延攬跨領域外國專業人才將大幅放寬具金融專長之外國專業人才認定標準,含政府推動之重點產業所需人才,從曾任職相關產業五年縮短為三年;具傑出專業才能者,則從於金融機構擔任經理級職務五年縮短為三年等。

金管會宣布 鬆綁外國金融專才認定標準

(原文刊載於2020-12-14  19:44  經濟日報)

延攬外國專業人才來台,金管會今天宣布,大幅放寬具金融專長的外國專業人才認定標準,包括政府推動的重點產業所需人才,從曾任職相關產業五年縮短為三年;具傑出專業才能者,則從在金融機構擔任經理級職務五年縮短為三年等。

因反送中、港版國安法等事件,各國爭相爭取香港高階專業人才,台灣也加入搶人才行列,國發會正研修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鬆綁租稅優惠措施,以吸引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來台。

配合政府延攬外國專業人才政策,金管會也修正具金融專長的外國專業人才認定標準,吸引更多國際化人才來台,因應我國金融市場國際化發展所需。

金管會今天表示,政府自2018年施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並推動就業金卡制度,金管會依據該法授權在2018年2月8日發布「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金融領域特殊專長之資格條件及認定原則」,以積極推動金融領域就業金卡。

累計至今,金融領域就業金卡總計核發114張,今年至11月則核發69張,成效已漸顯現。

金管會指出,具金融專長的外國專業人才認定標準相關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期間外界並無意見,將依行政程序在近日發布施行。

這次主要修正內容為調整申請人應具相當資歷的任職期限,以及加強延攬跨領域外國專業人才,重點包括第一,「具傑出專業才能或有跨國經驗為我國亟需的人才」認定原則,現行規定是在國內外金融機構擔任經理級職務的期間,必須達五年,將縮短為三年。

第二,「金融機構現任或前任董事長、總經理、董監事及重要資深主管級以上的管理階層人士」認定原則,現行規定是重要資深主管在金融機構擔任經理級以上主管職務期間,須達十年,將縮短為五年。

第三,「政府推動的重點產業(如金融科技等)所需的金融專業人才」認定原則,將任職相關產業的期間,從五年縮短為三年。

第四,「其他對我國金融產業具貢獻潛力者」認定原則,現行規定,由申請人檢具對我國金融產業具貢獻潛力的相關證明文件,為求明確,草案增訂由申請人檢具符合政府推動重點產業的學歷及經歷,足以認定對我國金融產業具貢獻潛力的相關證明文件。

政府推動的重點產業,包括如金融科技、電子商務、數位經濟、科技管理、綠能科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