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新訊─台港澳也適用上海市鼓勵設立和發展外資研發中心之規定

上海市政府24日在官網發布「上海市鼓勵設立和發展外資研發中心的規定」,規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共23條項目,只要屬於自然科學及相關科技領域,研發內容包括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產品開發等方面,符合總投資不低於200萬美元等條件,即可享資金補助、稅收支持、跨境金融服務等便利,而台港澳投資者亦比照規定,新規自12月1日起實施。

台港澳也適用 上海鼓勵設立和發展外資研發中心

(原文刊載於2020-11-24  16:56 聯合報)

繼率先公布全大陸首部地方外商投資條例後,上海市政府24日在官網發布新規,只要自然科學及相關科技領域,研發內容包括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產品開發等方面,總投資不低於200萬美元等條件,就可以享受資金補助、稅收支持、跨境金融服務等便利,而台港澳投資者也比照規定,新規並從下月1日起實施。

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上海市鼓勵設立和發展外資研發中心的規定」,規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共23條項目。

新規指出,為進一步擴大開放,增強上海全球資源配置和科技創新策源功能,鼓勵外國投資者在本市設立研發中心。

對於外資研發中心定義,是指外國投資者設立、從事自然科學及相關科技領域的研究開發和實驗發展(包括為研發活動服務的中間試驗)的機構,研發內容包括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產品開發等方面。

而全球研發中心是指擁有獨有的研發技術平台,承擔全球研發項目的關鍵步驟和絕大部分過程,研發項目進展與全球同步,屬於外國投資者設立的全球級别的研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