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新訊─阻投信削價競爭,金管會將專案金檢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表示,投信事業發行基金,會向客戶收取經理費,最近一、二年來發現低價競爭情況。例如債券型基金經理費約0.5%到1%,有投信訂至0.1%以下,削價競爭將影響投信業務、財務健全。

為避免投信削價競爭,金管會15日預告修正投信事業管理規則,增訂投信事業經營業務應合理收取或支付費用,不得以不合理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並考慮明年啟動專案金檢,了解業者是否依規定執行。

投信削價賣基金 金檢伺候

(原文刊載於2020-09-16 01:53 經濟日報)

避免投信削價競爭賣基金,金管會昨(15)日宣布將預告修正投信事業管理規則,增訂投信事業經營業務應合理收取或支付費用,不得以不合理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並考慮明年啟動專案金檢,了解業者是否依規定執行。

為避免投信削價競爭賣基金,金管會昨(15)日宣布將預告修正投信事業管理規則,增訂投信事業經營業務應合理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表示,投信事業發行基金,會跟客戶收經理費,最近一、二年來發現有愈來愈低情況,有點低價競爭。例如債券型基金經理費約0.5%到1%,竟有投信殺到0.1%以下,削價競爭將影響投信業務、財務健全。

不僅跟客戶收的經理費愈來愈低,投信付給銷售機構的通路報酬,也有愈來愈高趨勢。

郭佳君說,目前一般基金銷售,跟投資人收的手續費,約七、八成是付給銷售通路,近來有愈來愈高情況。

為何跟客戶收的經理費愈來愈低,要付給銷售機構的通路報酬卻愈來愈高?郭佳君說,可能是新發行基金的業者想搶占市場,投信業者應考量成本跟利潤,競爭不能削價削到合理利潤都沒有。

金管會將修正投信事業管理規則,增訂第5條之1,明訂投信事業經營業務應以公平、合理的方式,收取或支付費用應考量相關營運成本、交易風險、合理利潤及對市場及公司財務的影響度等因素,不得以不合理的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

未來若違反規定,可處糾正、警告,若情節重大,募集基金可退回或不准。為掌握業者是否有依新規定執行,金管會表示,明年可以考慮做專案金檢。

除此,這次修正案,也增修相關規定,加強投信事業投資事業的後續管理,包括明定投信事業應定期申報被投資外國及大陸地區事業的年度財務報告、每季業務報告、每月財務業務資訊及營運狀況等資料。

根據金管會資料,目前獲准到大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投信有四家,包括永豐、元大、國泰及富邦。

至於獲准投資外國的資產管理機構則有二家,包括富邦及復華。

另有富邦、國泰、復華、富蘭克林、聯邦等五家投信,申請獲准國外設子公司擔任私募股權基金的普通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