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新訊─公共工程聘移工門檻降至1億元

依據現行規定,政府公共工程要申請移工,必須屬於百億計畫,且個別工程要新台幣10億元以上、工期在1年6個月以內。

由於百億計畫之資格認定有爭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希望鬆綁,勞動部在2月的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中做出決議,刪除百億計畫門檻,僅以 10億元門檻進行資格認定。勞動部日前再預告將依據行政院會議決議,調降至1億元,約可引進移工2000多人。

公共工程聘移工 門檻降至1億元

(原文刊載於06-11 17:35 中央社)

為了促進政府公共工程推動,勞動部放寬公共工程聘僱移工門檻,繼3月將原本百億計畫門檻降為10億元,日前再預告將依據行政院會議決議,調降至1億元,約可引進移工2000多人。

依據現行規定,政府公共工程要申請移工,工程計畫必須是百億計畫,且個別工程要新台幣10億元以上、工期在1年6個月以內。

由於百億計畫的資格有認定爭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希望鬆綁,因此勞動部在2月的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中做出決議,刪除百億計畫門檻,回到只有10億元門檻來做資格認定。

不過,為了擴大促進公共工程推動、振興國家經濟發展,行政院4月召開「研議降低滯臺失聯移工人數之應處作為會議」,考量公共工程引進外籍營造工前已經依規定辦理國內求才、落實本勞優先原則,因此會議決議將外籍營造工申請資格條件放寬。

因此,勞動部配合行政院會議決議,日前預告修正草案,將外籍營造工申請資格條件,公共工程金額由10億元降低為1億元,若同一雇主同時承建2個5000萬元工程得合併申請,預告期1個月。

根據工程會預估,公共工程金額由百億元降到10億元時,移工可引進1382人,門檻再度放寬至1億元後,約可引進2000多名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