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新訊─國稅局提告假抵押逃稅勝訴

在中區國稅局轄區有一起案例,納稅人漏報所得,被國稅局核定補稅加罰3,200萬元,收到補稅通知書及稅單時,該名納稅人隨即將名下土地設定最高限額6,000萬元抵押權,利用稅捐稽徵法規定「抵押權優先於稅捐債權」之規定企圖逃稅。此一手法遭國稅局識破並提起訴訟,法院近期宣判國稅局勝訴,可望追回3,200萬元補稅加罰。

假抵押真逃稅 補帶罰

(原文刊載於2020-05-17 22:24 經濟日報)

國稅局對於欠稅不還的欠稅人,向來積極追討,以保障稅收,同時維持租稅公平,而面對惡意逃稅的納稅人,國稅局除禁止財產處分外,也不惜透過訴訟程序來追討欠稅。曾有一位欠稅人透過「假抵押、真逃稅」手法,被國稅局識破並提起訴訟,法院近期宣判國稅局勝訴,可望追回3,200萬元補稅加罰。

這是發生在中區國稅局轄區的一起案例,中區國稅局表示,轄區內某納稅人漏報所得,被國稅局核定補稅加罰3,200萬元,收到補稅通知書及稅單時,這名納稅人馬上將名下土地設定最高限額6,000萬元抵押權。由於稅捐稽徵法規定,抵押權優先於稅捐債權,原本這筆欠稅案追討恐石沉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