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報】公司經營權爭議

本所協助國內某晶圓相關產業公司之市場派股東爭奪公司經營權,並成功取得過半數董事及監察人席次,本案為國內目前少數實際使用公司法173之1條大同條款成功取得公司經營權之案例。

本案係由本所蕭彩綾合夥律師及卓翊維合夥律師主辦,葉慶元主持律師及林彥宏律師協辦。葉慶元主持律師曾任職於理律法律事務所及美國Sullivan & Cromwell法律事務所,具有臺、美20餘年之法律服務經驗;蕭彩綾合夥律師曾任職理律法律事務所及國內上市櫃公司法務長,為留美法學碩士,專長於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法規;卓翊維合夥律師曾任職於國內電信業與製造業之企業法務,中英文流利,熟悉公司法、公司治理與投資等相關法律;林彥宏律師為國立臺北大學法學碩士,中英日文流利,專長於公司、證券交易法、企業併購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