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新訊─私募股票遺產稅計算可二選一

財政部24日表示,近日已發布最新解釋令,針對私募有價證券的遺產及贈與稅計價方式,可自兩種方式中從低者估定價格。第一種是以繼承日、贈與日當日的同種類公開發行股票收盤價;第二種是以當日前一個月的各日收盤價平均來計算,兩者擇低選一。

財政部舉例,被繼承人生前持有某上市櫃公司私募普通股股票,這些私募股票價值必須計入遺產稅申報,在計算價值時,是以資本市場中同種類公開發行股票來看。如與被繼承人持有的私募股票同種類股票,在繼承開始日收盤價為每股30元,前一個月每日收盤價平均每股35元,由於可擇低估價,遺產中私募股票就以每股30元來估算,併計遺產稅。

私募股票遺贈稅計算 二擇一

(原文刊載於2020-03-25 00:26 經濟日報)

私募有價證券是公司籌資的常見方式之一,財政部昨(24)日表示,近日已發布最新解釋令,針對私募有價證券的遺產及贈與稅計價方式,可自兩種方式中從低估定價格。第一種是以繼承日、贈與日當日的同種類公開發行股票收盤價;第二種是以當日前一個月的各日收盤價平均來計算,兩者擇低選一。

財政部舉例,被繼承人林小姐生前持有某上市櫃公司私募普通股股票,這些私募股票價值必須計入遺產稅申報,在計算價值時,是以資本市場中同種類公開發行股票來看。

國稅局檢視,與林小姐持有的私募股票同種類股票,在繼承開始日收盤價為每股30元,前一個月每日收盤價平均每股35元,由於可擇低估價,林小姐留下來的私募股票就以每股30元來估算,併計遺產稅。

政府在2002年修正證交法,並參考美國、日本引進「有價證券私募制度」,讓不易透過公開募集或向銀行借款等方式來籌資,卻面臨財務困難的公司,可快速引資、改善體質,同時也促進併購或策略聯盟轉型。

財政部表示,過去稽徵機關在處理遺產稅、贈與稅案件時,在股票價值核認上,不會特別區分私募股票或一般股票,都是以現行的遺贈稅施行細則第28條、第29條來估價,不過有納稅人對於繼承財產為私募股票的價值計算有疑義,因此透過解釋令說明清楚。

首先,若是上市櫃公司的私募有價證券,就以市場上同種類公開發行有價證券在繼承、贈與當日的收盤價,及當日前一個月各日收盤價平均,兩者從低來估算;當日若無買賣價格,就往前檢視當日前最後一天收盤價,以及該日前一個月平均,同樣是擇低估算。

若是興櫃公司的私募股票,也是同樣道理,可在繼承日、贈與日當日加權平均成交價及前一個月平均兩者間擇低計價。

此外,若屬於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公司之私募普通股,財政部表示,此時就以公司資產淨值來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