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報】本所代表某媒體企業,針對其公司經營權董事會席次之爭議,針對債權人提出之假處分聲請,獲臺灣高等法院有利之裁定-駁回對方之抗告。

本所代表某媒體企業,針對其公司經營權董事會席次之爭議,針對債權人提出之假處分聲請,獲臺灣高等法院有利之裁定-駁回對方之抗告。
本案一審及二審均獲有利裁定;係由葉慶元合夥人、鄭雅玲資深律師及易新樸律師共同辦理。葉慶元律師為我國媒體法及憲法言論自由專家,鄭雅玲律師則具有十餘年之訴訟及公司法務經驗。